Thursday, April 13, 2006

打工新生活

剛剛 Wendy 載我去面試。

原本那家餐廳希望我今天開始接受 training,但學姐說因為我已經先答應房東太太今天要和她們一起去看 Easter drama,而且當時無法連絡到她本人,所以我不能爽約,不然人家會對我印象不好... 所以我就聽學姐的建議,決定明天再開始我的打工生涯!

什麼,薪資哦? 每小時$5.15,還不確定一週可做幾小時內... 明天去再說吧! 哦,不過,雖然有了打工機會,但也是我另一個頭痛問題的開始... C-A-R,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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